佛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7-02-17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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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本年报中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11起至20161231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4楼,邮编:528000,电话:0757-83382318,传真:0757-83392865)。

 一、概述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机制,修订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解决。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制定《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外公开、明确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职责和公开任务。

 (二)强化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知情权

 一是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我市对外发布未来3个自然日的空气质量等级和首要污染物预报,实现经市政府网站、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佛山气象官网、佛山电视台六点半新闻、佛山946电台和佛山环保微信等多渠道对外发布,让公众能够及时掌握未来的空气质量情况。

二是继续在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开城市和区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信息。

三是从今年9月份开始,向社会公布对全市32个镇街的空气质量排名及镇街河涌水质排名,落实各镇街环境整治责任,强化社会监督

四是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规定,及时在公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审批前公示及审批后公告等信息。

    (三)强化环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社会监督

一是强化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开展对各区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各区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二是实施“黑名单”和黑色物业公示制度,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环保违法企业“黑名单”,对发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通过局网站、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相关信息。开展“黑色物业”定期公布工作,对出租给无牌无证污染、违法排污及由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物业通过局网站、微信公示。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要求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2015年度佛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四)强化新媒体平台应用,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
    利用“佛山环保”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回复在线投诉、开展意见征集等,并将微信作为志愿者招募、宣传活动组织、环保交流的平台。“佛山环保”政务微信粉丝数量16513人,全年新增粉丝数13310人,增长率为415%,推送图文消息共计652条,阅读量共计800850人次,平均阅读量1228人次/条。2016年,“佛山环保”共38次上榜佛山政务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市级总榜前10名。2016年上榜南方周末“千篇一绿”推出的“中国政务绿色公号周榜TOP20市县级”3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网站共发布1624条环保政务信息,其中477条信息转载到市政府网站。同时,办理网站、微信等网上投诉答复共633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3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等相关内容,已通过电子邮箱、邮政速递等形式全部按期回复申请人,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免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广大群众对获取环境信息的需求不断提高,新媒体、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公众对环境问题日益关注,信息传播的渠道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快,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是抓重点促深化。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强化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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