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方在疫情过去之后还非要建设方舱医院,引起周围群众的不满。那么,疫情过去之后,还有必要建方舱医院吗?建方舱医院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疫情期间,方舱医院承担了重要的任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条件不足的问题,让很多人都得以康复。疫情过去之后,很多地方都拆除了方舱医院,归还土地资源。可是,一个地方还要上马工程,建设方仓医院。其实,方舱医院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没必要再次兴建,以免浪费纳税人的钱,还给周围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那为什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呢?
负责人给出的答案是财政拨款已经下来了,而且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用来干别的。如此一来,事情就变得很滑稽了,明明知道建设方仓医院没用,但为什么还要建设呢?因为有上级拨款,而且专款专用。那么,上级财政拨款到底是谁报上去的,又是谁批准的呢?要说是疫情期间,地方负责人报上去的,还情有可原,毕竟当时情况吃紧,需要建设方舱医院。即便如此,也不能说审批人员就一定尽职尽责。用的时候不批准,不用的时候,才批准,其间竟然延续了两三年,是不是大大的懒政?
可是,审批人员也有苦衷,就是下面的人员报上了方舱医院项目,当时没有钱,只能搁置,往上报,报上去之后等着上面批复。这一等就是两三年,上面有钱了,才会下拨。下拨到位后就要专款专用,兴建方舱医院。一点毛病没有,怎么会引起人们的不满呢?其实,审批人员尽职尽责,只是项目搁置的时间长了,就没用了。但他们并没有考虑项目的有用性,只是考虑拨款的事情,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员盼望着拨款下来,挪作他用。毕竟,他们也知道方舱医院已经没什么用处了,甚至一些地方已经拆除了方舱医院。即便方舱医院的拨款下来了,也不会建设方舱医院,要改成别的项目,先把建设资金占住再说。而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方舱医院的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必须用于建设方舱医院,不能建设别的东西,也不能随便挪用。于是,他们也愤愤不平,但又不能停止建设,让上级把钱收回去。看着大笔的建设费用不能用,心里就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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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曝光这件事的人背后有人,有想动这笔钱的人。只要事件曝光了,就建不成方舱医院了,那笔建设费用就可以“讨论解决”,可以用作别的建设项目,和其他的建设项目一样,进入正常的运作规范之内,也就好办了。当然,这种情况只是猜测,人们看到的是附近的居民不愿意建设方舱医院。毕竟,建成了以后,方舱医院不用还好,要是运转起来,就一定会收治一些传染病病人,医疗垃圾的处理,医疗废水的处理等等,都会给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即便处理到位,不会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周围的人心里也会有一定的负担,认为会产生医疗垃圾污染。于是,附近的居民们闹起来,也就让事情曝光了,方舱医院建设也就暂停了。
从财政拨款的套路来看,没有什么问题。当时报方舱医院项目的时候,正是疫情期间,可以申报。要是疫情过去了再申报,也被审批了,就算是大大的幽默了。当时财政方面没钱,搁置一段时间,有钱了再批复,在预算与拨款方面来看,合情合理,没什么不妥。可是,恰恰是这种合情合理让事情变得荒诞起来,也凸显了官僚主义作风。不但要申请项目,要拨款,而且还要加大审核力度。疫情过去了,还要建设方舱医院,本身就是缺乏审核造成的。下级申报项目,上级批复,中间应该有审核人员介入,看能不能建设,是不是适合建设。下级单位想方设法申报项目,只是为了拿住建设款项之后,层层招标,在其中大吃回扣,而上级单位也不事善茬儿,要在拨付款项的时候,截留一部分,下级单位当然不能说什么。于是,在各种项目的申报、审批过程中就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腐败问题,但没人说,就等于没有。
一些审核人员不作为,只是拿钱,却不办实事。本来方舱医院项目已经过时了,没必要再建设。要是再建设,就会浪费纳税人的钱。可是,纳税人是一个群体单位,不是个人,即便有个别纳税人发声,说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声音也是微乎其微,不能“动达天听”,当然不起作用了。需要设置监察人员,专门检查项目的合理性,检查资金拨付和开支情况,同时完善层层审批和工程的层层分包制度,不能在资金审批过程中过一个人的手就少一部分,也不能在工程承包过程中出现有资质的承包商承包,没资质的建筑工人搞建筑的事情。当然,要是监察人员都被收买了,在建设方舱医院这些项目上不置一词,只当没看见,就真的发生了腐败窝案,需要一查到底。
方舱医院已经成了历史,没必要再次兴建。要是再次兴建,其背后的关系非常复杂,既有贪腐又有浪费,还有一些对民意的漠视,是不是应该征求一下民意,再做决定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